“哦,”花洛城挠了挠鼻子,“没什么,我们也没帮上什么忙。”
“没想到能在蜀郡与新郑两个相隔这般遥远的地方再见到二位,真是太巧了!”姑娘洋溢着甜蜜蜜的笑容。
”是啊,我也没想到,还要谢谢你们上次帮了我们呢,”我礼貌地伸出右手,“我叫孟谣,这是我家洛城公子,很荣幸结识二位!”
这时候的我,竟然忘了自己是身处在两千多年以前的秦朝,我这傻傻地伸出手给这姑娘想要握手,人家一定会觉得我脑子有问题吧!
可就在我刚要赶紧尴尬地抽回手时,却被眼前的姑娘直接握了上来。
“我叫佟宛,我和我家扶仙真的也很高兴认识谣谣姐姐和洛城公子。”
奇怪的是,这佟宛她一边开心地说着,一边与我握手,而且极为标准的握手方式,她笑得越开心,握着我的手摇晃的幅度越大。
虽然我也是这秦朝的人,但是归根结底我于二十一世纪长大,对全世界的了解都停留在二十一世纪,这握手的肢体语言,绝不可能出现在秦朝!
那么问题来了,佟宛怎么会握手?难道是她看到了我伸手,就高兴得一时忘我而迎和着我吗?
我们同时松开了手,她的表情没有任何不自然,反而是我,不禁觉得难免有些古怪。
“那我们先告辞啦,二位就此别过~”
说完,佟宛就蹦蹦跳跳离开了我们的房间,而在寄狐扶仙转身的瞬间,我发现他凛冽的目光扫过花洛城的身上。
“你不觉得他们很奇怪吗?”在他们离开后,我问花洛城。
“你不觉得他们很香么?”花洛城挑眉反问我。
他说的没错,这两个人的身上和第一冫欠遇见他们时的味道一样,散发着极其浓郁甚至有些呛鼻的香气,可为什么花洛城的关注点跟我并不在一起?
于是,我们两个人沉默地对视着彼此。
第二日午时过后,花洛城居然大发慈悲地说要带我去找余音,我连忙带好尺素书,下了楼正要去客栈的马厩,就被花洛城喊了回来。
“很近的距离,你骑马做什么?”花洛城嫌弃地问我。
我缩缩脖子,满脸迷茫。
花洛城拉起我的手,便带着我向新郑城中走去,我们沿街而行,来来往往的人群应接不暇,如果没记错,上一次与花洛城悠闲地走在繁华的城中街道上是在蓟县吧,也是第一冫欠观赏凤鸳唱戏的地方。
凤鸳这个人现在或许是我体内的一颗血痂,每每想起他的时候,我的五脏六腑都扯着难过。
“花洛城,等下我把尺素书交给余音后,会不会我直接就死了?”
“这可不好说呢。”
我仰头看向身边与我肩并肩的花洛城,他银色的发丝在充足的阳光下犹如绝佳的锦缎,这个男人怎么会长了一张如此倾国倾城的脸,真是叫人百看不厌,越看越让人无法自拔。
“我们到了。”
在我们眼前,坐落着的是一座宏伟的府邸,朱红色正门上,高高悬挂的横匾端端正正写着“余府”二字,这座府邸明显看起来就为贵族人家所居住,所以这余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女人呢?